一9岁学生从镇学校放学剩坐客车回家,在村一丁字路口下车,从客车尾部出来穿过马路时,被从与客车相对而来的三轮机动车(定员四人)撞到,并拖带到20余米,当时头卢撞碎,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这样的交通事故应如何赔偿 (学生是非农业户口.肇事三轮车有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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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机动车主和保险公司,可以要求他们来共同赔偿。大约为三十多万。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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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由交警划分责任,再按辽宁的数据指标,结合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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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等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赔偿与责任认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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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对方是全部责任,则赔偿大致3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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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