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7月底租了一套1房1厅的房子,到现在也就住了3个月,交房时房东没给电费,煤气费的存折号码或卡号,我多次向其要,都被告知没带在身边,因此我到现在没交过电费和煤气费,因电费和煤气费是直接从房东的账号上划的。租房大概2个月后,房东称自己租的房子的业主要卖房,让我给中介看房,我信以为真,就让中介看了几次,但谁知房东现在已将房子卖掉,这个我是从中介得知,我电话询问房东,房东告知是自己要搬回来住,我很生气,所以就告知:必须按合同约定处理,必须付我2个月违约金,但其不愿意。其中还有个小插曲就是,11月份的房租,我交的时候打错账号,结果被退回来了,房东于7天后才告知没收到,我于当天就通过银行存款给他,但我是通过招行转账的,招行有通知房东查询的。房东提供的房租卡号是交按揭的卡号,这个我后来得知的,现在他说我没按时交房租影响了他在银行的信用,所以我退房连押金都不给退! 注:我后来看了一下合同,合同上写:房租迟交10天以上为我方违约!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