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顺德人,我已生育一孩子,现已9岁。前几年与前妻离婚,该小孩跟前妻。现再婚生了另一小孩(对方未曾生育过,该小孩是政策内生育),但也由于双方家庭和感情原因现要离婚,并决定小孩跟母亲。但小孩和他母亲的户口因为政策问题无法迁离我家户口。
问:我们协议离婚后,我是否还要结扎?街区是否有权以我家户口还有我第二个小孩及他母亲的户口还在为由强行要我结扎?如果要我结扎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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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计生条例勿须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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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计生条例勿须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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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省的具体政策,应当不会强制结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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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