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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罪主要指什么

刑事案件
2009-11-16 22:48:3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
    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
    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
    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
    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199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


     根据《决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构成本罪。


    (一)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确属通过介绍婚姻、介绍收养儿童索取了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三)拐卖妇女、儿童以外的人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一条第3项的规定,以拐卖人口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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