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我与丈夫离婚 22日丈夫失踪 至今不知去向 最近两天接到好几个银行的电话 前夫信用卡到期 需要还钱,让我找前夫,我也找不到! 昨天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了一下,说如果银行起诉,找不到他人,我就有义务承担债务,可是他什么时候办卡,钱花在哪我都不得而知! 现在人,卡 身份证,还有他的那份离婚证都不见了,我该怎么做,等着银行起诉我吗? 这到底属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真找不到他,我要替他还钱,而他就能逃过法律的追究么 信用卡的钱 现在利息滞纳金每天都在增加 到时候都要我还 没有这个道理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