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不通过中介出售一套房子,已经和买家商议好,先付给我首期45%的款项,然后进行房屋过户后,买家用过户后(他名下)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为了降低我买房收回余款的风险,我们商议在合同中加入如果买方不能在一个月内将余款全部交清,先前给我的首付款将不算购房款,将作为合同违约的罚金归卖方所有,逾期后买方还要偿还100%的合同约定房款。请问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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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想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烦恼,降低你的风险,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妥,价值较大,不小心中了人家的圈套,悔之莫及!!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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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当前和买家所约定的违约金,是高于法律规定的上限的,高出部分得不到法律支持,选择中介买卖房屋,成本过高,也是有利有弊,为节省成本,也为平衡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使买卖合同更合法合理,建议委托律师对整个转让行为进行法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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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