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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丈夫的离婚传票,我不同意离婚。在写答辩状时对原告的不实理由我可否直接对其本人的缺点作陈诉来反驳。 我想在开庭时再交临时答辩状这样合法吗?

民事相关
2009-11-12 15:36: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