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公司财务部下发本部门08年度奖金30万元,奖金已发放,其中15万元用于支付08年度外单位合作人员,但都没有签字(其中有些是外单位领导),请问这将来审计时该怎么讲清楚?
问题2:公司给各部门的交通费是包干使用,那还用自己保存车票以备查吗?票太多了,要保存多久?
问题3:领导自己出去吃喝等消费,拿回很多发票报销,却要我在报销凭据上签字领款,审计时我会出问题吗?我什么也不知道啊?
那有类似这种财务制度的基本知识(普及版)、法律知识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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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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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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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