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陕西兴平人。今年10月26日下午六点多,我的奶奶在兴平市北十字的路边买葱,离北十字的北街500米以上是一条坡度很高的公路,当时一辆五轮的农用机动车从坡上向北十字开来,由于司机操作不当,导致机动车刹车失灵从坡上直冲下来,连撞14人。我奶奶直接被撞翻在地,致使颅骨碎裂、脊椎骨折和小腿骨折。事发后司机已被警察拘留,司机是户县一农民,由于连撞14人赔偿金额太大,司机已无力赔偿。但是肇事车买了大地保险公司的第三方连带责任险,保险公司已来人看过我奶奶,问清伤情并且照相,之后再无过问。奶奶已经在医院躺了15天,医疗费用日渐增加,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现在想咨询一下律师,肇事者无力赔偿,那么请问医疗费用应谁来承担和责任人应有哪些?再请问一下我们应在哪些方面要求赔偿(如营养费、误工费等)希望律师能详细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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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和车主是共同被告。保险公司在保费范围内承担责任。赔偿费用有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陪护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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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方无力赔偿,保险公司也只在其保险的最高限额内赔偿.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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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都有赔偿责任,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伤残赔偿金,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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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