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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人民法院审理一桩民事案。证人一审、二审均未到庭,未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证,也未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证人书写的证言材料真假难辩,证人的证言签名根本无法判断真实性;证人的证言具有法律效力吗?

刑事案件
2008-12-22 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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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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