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有一个叔叔,上周因心脏病去世了。现在他有一个再婚的妻子,前妻的一子一女,三个法定继承人。叔叔婚前有一处房屋。因为不想在城内居住,所以去年变卖成62万现金,在郊区租下一处土地,自建一所平房。花费约20万、买一汽车7万、买成基金等金融产品约20万、给再婚的老伴购**两全保险10万(投保人是叔叔、被保人是老伴)。
请问:
1、他去世后的财产是婚前财产吗?如果是的话需提供什么证明?
2、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如何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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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该房屋不涉及他前妻的共有权,则是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婚后的投资置业都是其财产的转化形式,不影响其婚前财产的性质。购买房屋与结婚的时间点的前后就是区分是否婚前财产的依据。
2、租赁的土地需要看原合同对承租主体是否有约定。保险金的受益人是其妻子,不作为遗产处分。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属于其法定继承人的共同财产,而不是遗产。其他财产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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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去世后的财产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一半留给妻子,剩下的一半三个继承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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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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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房屋出售协议等证据证明属于婚前财产变现所得,所述财产应定性为婚前财产;
2、如没有遗嘱,应由三法定继承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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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