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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代理了一个服装品牌,当时交了18000元的保证金,他们所谓的加盟费用,说是在全国媒体会做广告,但根本没有,又说是当下最流行的款式,保证让每一个加盟商做到零库存,全是骗人的鬼话,每季根本没有几款衣服可以订的,你要的货全没有,给你的都是些陈年旧货,比散货还不如,更别说盈利了,衣服质量还很差,加盟后跟加盟前态度截然不同,你无盈利他说是你的经营有问题等等,我当年就不做了,因为无法继续下去,没有货不讲,还必须每季先提前一个月左右打款给他们,说是交订金,其实是拿我们的钱来作商,我想请问象我们这种加盟某个牌子的这种费用,他们收取是合理的吗?我有权要回吗?需要出示什么?怎么才能解决,请各位律师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等待你们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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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1 10:47: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