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部没牌照、报废的YAMAHA车子,今年7月份放在修车行维修,10月份时老板通知说车子在他那里被盗了,让我去谈赔偿问题,我去了之后他说同意赔偿我,我们也拟定了一份协议,等我签好字之后他就把协议拿走不赔了,之后我报警去了警局,到那之后老板说是我自己偷的车子所以他不赔了(做了笔录之后,我就回家了,当时在警局老板说证明不是我偷的他会进行赔偿问题),经过几日调查,证明不是我偷的,但老板也不去警局看结果,一口咬定就是我偷的不肯赔偿,我现在该怎么办?法院会受理吗?我能得到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