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开外贸公司的,一般纳税人。在义乌做外贸的人都知道,很多客人出货都有做退税的要求,然而他们自己是没有进出口资格,不能做退税,这时就要找外贸公司合作。我就是遇到这样一个客人,他有笔货物要出口,开始说他在工厂可以把发票开出来,叫我们去退税,后来货物出去了,他发票也开了进来(都是他自己跟工厂联系的),但是我拿去退税的时候才知道 对方工厂把这张发票又给注销了。当时我就傻了,因为我把退税款已给客人了 而这张发票又不能用还要补税。那我去找客人协商的,这事怎么解决。我是意思是叫他先把我垫的6万多退税款给还给我,但他不同意,说第二天再协商,好了到了第二天联系他时 发现已经关机 我查他的人 他人已经跑回老家去了 不来管了。请问律师:他这样是属于诈骗吗?我可以告他吗?还有我这样去告他,我会有什么责任(指的是像我这样做退税的本身就的有点违规操作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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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构成诈骗,对方构成不当得利,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将款项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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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诈骗,具体请咨询当地律师。
你自己的违规操作属于另一个问题,可能要受到一定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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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请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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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