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急切需要法律的帮助,我刚大学毕业工作一年,专业是会计,在某*店财务工作,9月份住院返回工作时,发现维修款少了5万元,公司叫我赔,可是我根本没有拿,觉得太冤枉。通常情况下收银员把收到的维修款交给我做为预收款,日报表审出后,再清帐,我收到的维修款还作为退订金,退整车返利等支出,因9月份住院,维修款暂由财务总监收,由它写“白条”收据(该白条为一张糖纸那么大的纸条)给收银,等我回公司上班,收银拿白条来与我清帐,我再拿白条与财务总监清帐,具体清帐程序:所清帐报表上现金-退订金等支出-财务总监所写白条=我应所交财务现金。结果发现我的维修款就少了5万,公司说是我工作失误要我负责。注每日维修款都要交给财务总监,第二天它在拿给我。

证券投资
2009-11-09 22: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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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