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年七月份通过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在长沙机械加工厂上班,于是签订了合同、合同期效为一年,却因厂方货源不足,长期休息,所以中止了合同、按每月扣一百的说法,做了三个月,扣啦三百,我认为这不构成违约。因为他事先说能满足我们工作的需求,说长期有事做。

合同纠纷
2009-11-09 21:36: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旅行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有什么
3099
合同违约免责条件是什么
3893
合同法霸王条款怎么处罚
10350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界定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界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5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