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女儿今年16周岁,离婚时抚养权归我,父亲一次性提供了到女儿独立生活的全部抚养费,因为孩子的管教问题,出现种种分歧,孩子根本就不服从我的管教,现在提出和我解除抚养关系,我没有打算放弃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孩子提出这样的要求,我做过努力,后来也考虑长此下去对她的成长会造成大的影响才同意,现在已经是对我恨之入骨的感觉,不愿见,不愿说话等等,打算要离家出走。如果她父亲不接受孩子的抚养权我应该怎样做,再或者女儿提出不要任何一方的抚养,作为现在的监护人我又应该怎样做?如果孩子出事了,我和他父亲各自要承担的责任相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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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女儿尚未成年,为了她的健康成长,需要您的再次努力,建议您换一种方式和心态。如果您女儿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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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建议您换一种方式和心态再作一次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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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