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7年8月购买的房子,当初购买合同上写明在交房之前原房东迁出户口,交房时我就顺口问了一下,原房东说迁了,我就没再去查看.2009年10月我出售房屋,目前交易手续已经过半,但突然发现还有户口在里面.是原房东夫妻的.请问我怎样才能让他们迁出户口,因为已经过了2年,原合同还有效吗?超起诉时限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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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无法起诉,法院不受理的。如果当初就户口问题约定过违约条款的话,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两年的诉讼时效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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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然有效,两年的诉讼时效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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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构成违约,你有权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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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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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问题无法起诉,法院不受理的,但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对方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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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