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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别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单位做了一部分,自己做了一部分。自己做的活盖了单位的公章开了收据!老板知道后说钱应该是自己的,不给钱就要报案?个人是什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怎么做?

刑事案件
2009-11-06 22:25: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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