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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娘家因为建窑厂,占用了土地,每年给每人500元,而当时村长以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资格享受福利为由,不给我钱。现在又开始建造高速铁路,又没有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老公这边迁不过来。而娘家那边又没有任何福利。是否意味着我以后老了连埋的地方都没有呢?我的户口还能证明我是哪里人吗?

损害赔偿
2009-11-06 08: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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