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前段时间买了写字楼,贷款买的,以我的名字,贷款由他公司来付,跟我说是怕以后出了事被没收,他以前经济上出过事,进去过几年,他名下的物业都被没收过,如果他以后用这个写字楼去贷款,或者到时候贷款还不出,那我会不会在银行有不良记录,会不会以后都不能贷款了,他帮我刻了章,章在他那里,并且还有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我父母已经离婚了
请问有什么后遗症,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当
谢谢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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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实我已经回答你的问题了。既然房子已经登记到你名下了,那么从法律上说,就是你个人的财产了。我再针对你的问题详细说一下,以后你父亲还不出款,债权人是不能申请法院执行你名下的这个房子的。你父亲想把房子要回去,这相当于我想向你要这个房子,是一样的,除非你同意,否则是不可能的。再强调一下,这已经是你的个人财产了,与其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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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匮律师事务所虞晓锋律师对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我的意见和孔律师是一致的,你要想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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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是最好的预防风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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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