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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你们好! 2007年11月6日由阿姨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寿的保险。当时提出过是否需要本人签字和本人在场。工作人员都不需要由阿姨可以办理说是以后给我们的 。2009年10月我们才知道有这样的 一份保险。咨询下来保险内容:保险金额八万、意外身故及残疾给付五万、意外医疗给付5000元。但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都是代签名的。是一份无效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 1.是否要继续缴费。 2.如果赔偿可以要求多少。 3.是否属于欺诈。 4.如果我们通过法律可以要求一些什么赔偿。谢谢

保险纠纷
2009-11-06 09: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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