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05年6月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于09年8月请长期病假至今(医生建议休假6个月),原工资基薪1950元/月,请问请假期间每月最低可拿多少工资。另11月3日公司电话通知11月30日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签定至2011年7月31日到期)并给予一定补偿,请问最多能补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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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 请问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话是否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 能不能帮忙算一下大概是多少?
另外《病假工资最低可以拿到长沙市最低工资的80%。》您指的这个最低工资有没有包含个人所交的五险等费用,按现在长沙的标准具体应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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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照发,补偿为 四个半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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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最低可以拿到长沙市最低工资的80%。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获得4个半月的经济补偿,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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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4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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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