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五年,由于今年内我回家7个月照顾生病的爸爸,最后爸爸生病逝世。在这7个月期间,他有了外遇,并且要同我离婚,而且不愿意给任何费用。由于我们结婚五年期间,我们都是实行AA制的生活方式,所以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积蓄。另外我们在五年期间,1、父母买房子有拿2、3万元出来;2、他姐姐赠送一套房子,我们按揭两年,按揭款大约有10万左右;3、还有一部2004年购买的北京现代,当时市价为18万。以上费用1、2项都没有证据,请问是不是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现在手上有丈夫和那女人的拥抱、接吻的照片,并且照片上面有照像的日期,请问是否可以来拿做上诉的证据。可以让丈夫给一部份费用吗?
另外我可以上诉那女人吗?
我手上有我丈夫的工资条,是否可以拿来证明他有能力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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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在婚姻期间并无书面财产约定,因此,婚后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可依法分割。你丈夫到底有多少积蓄,可请有经验的律师想办法查实。 2、你手上的那些照片可作为证据,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3、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在律师调查收集证据资料后依法起诉至法院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4、有法律问题请直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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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主张赔偿。我建议你先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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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初步意见是:你可以通过诉讼主张你的权利,包括要求离婚和分割财产,以及主张婚姻损害赔偿。如果你在重庆,建议你来电预约面询,以便给你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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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述的123原则上都算是共同财产,具体是否,需要具体审查相关资料或配套资料.照片的拥有有利于你索要赔偿金.综合而言,你的婚姻已经死亡,强为无宜,诉讼离婚吧,你有权起诉,当然,也可以男方起诉你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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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将结婚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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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