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去年11月份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代理时间为2009年到2010年,当时他们出具的公司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是500万,做为省级代理他们提出必须提前给他们公司汇款50万才可以证明我有做省代的经济实力,我汇出款后收到了第一批价值近5万元的货物,我发现货物的质量并没有达到合同的要求,我与公司交涉后,他们在今年7月给我发了一份传真文件,通知我取消了我的代理资格,理由是我的装修不符合公司规定,没有完成单月销售25万元的销售任务,接到通知后,我一直找公司要求退回我的余款45万元,公司总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退款给我。从房子装修到现在我已损失十几万元了,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赔我损失,请律师为我指点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