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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北省遵化市村民今年11月份我村村长想私自站地,大家不愿给在未与村民协商后就私自对我们村的口粮地进行不合法的强制性拆除、推倒。还说如果有谁阻止就被警车带走拘留15天,好多村民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栽的桃树就这样被一棵一棵的推倒后看不过去就上前去阻止。结果都被带走20多人。请问律师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那些每签字的该怎麽办?

经济相关
2009-11-05 16:34: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村集体需要通过合法程序才能收回承包与村民的土地,未经协商或其他合法手段强占地属于违法,可通过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2、对于违法的村委会,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方式罢免。具体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主席令第9号公布)下述规定:第16条: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第17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 真一有这样的事情的话 找上级部门解决 土地 林业 公安 都有涉及
  • 村长做法错误;
    你可向上级反映,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