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代理机构签订了委托办理加拿大移民的合同,合同规定了不成功退款的相关要求,但是由于加拿大政府政策的变化,造成了申请被拒,移民代理公司只给退50%的代理费,我认为不合理,因为这个原因没有写在合同里,我可以要求全额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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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移民代理机构,有义务及时了解加拿大政府移民政策的变化,在双方对此风险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该风险应当由移民代理机构承担,况且你们有不成功退款的约定,这里的不成功并没有把“因政策变化导致不成功”排除在外,故,失败的责任应当由移民机构承担,所收费用应当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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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是双方的原因导致的,除去相关费用,其余的应该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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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退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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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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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