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的住房是2004年我父亲给我交付首贷款买的,并且从05年至今每年帮我交半年贷款。房产三证以及所有票据中都是我的名字。今年婚后两年因我感情问题,我与妻子提出离婚,但家中我父母严厉阻止,并说我离婚后他们首先跟我断绝父子、母子关系,并公证遗嘱继承人不是我;第二让我迁出我的户口;第三让我交出北京房子的钥匙并配合他们办理过户到他们名下的过户手续。我对遗产是否属于我没有想法,对于北京住房我有三个问题,请问:1、这套住房是否为我婚前财产;2、我父母与我谁是这套住房的房产拥有者3、我父母是否能收回这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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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产应为婚前财产。
(2)您是这套房屋的拥有者,您父母仅是您的债权人。
(3)如果处理的好您父母收回这套房的可能性不太大。
你认为有必要可直接与我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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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住房是你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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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婚前财产;
2、房产证是你的户名,当然你是该房屋的所有人;
3、你父母不能收回房屋,但他们付了房款,有权向你索要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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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根据其他情况确定房屋的性质,建议与律师联系说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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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父母在买房上给了你很大资助,但是从法律上讲,现在这个房子就是你的。
2、这套房子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3、如果你不同意,你父母无法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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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属于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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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视为赠与你,房子是你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有看在婚前买的还是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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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