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9年6月中旬买了一辆二手挂车,该车原户籍绥中,卖方为本地肉联厂,此车原车主在给肉联厂拉货时,私自卖掉肉联厂的货物,肉联厂报案后,此车由当地法院判给肉联厂以赔偿损失,我与肉联厂签定买车协议时,买车款为15万元,先支付14万元,提当过户后再支付1万元,过户费用由肉联厂承担,但当时并没约定多长时间内将手续过给我方,但现在4个多月过去了,肉联厂还没有将手续办理,现在给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我可否要求赔偿?

经济相关
2009-11-05 12:41: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