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在江西萍乡当地.我朋友开一双排座小货车行至一3米宽路面上坡处,因考虑路道较窄,对面来一拖煤东风140大汽车,于是熄火等待对方先行,哪知道,对方140车辆行至和朋友双排座小货车并排时,向左侧翻车,完全压住小货车,使小货车车体严重变形,朋友当场死亡车中.
而后,东风140车司机下车,见状,立刻逃跑.至今无下落.
事后,交通警察迅速介住,当场下结论为:拖煤东风140车辆严重超载.其它结果等待判决.
朋友为江西萍乡人,证件齐全,车辆为江西萍乡车辆.
140大汽车为江西宜春车辆,司机为江西宜春人.
请问律师此事情中:
1:司机逃跑要怎么判刑?
2: 死者家属按法律和江西萍乡地方法规,能得到什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