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8月30接的新房子,于2008年11月装修完工,现在已入住,在今年9月发现我家沉重墙和非沉重墙壁之间出现明显的裂纹,现在开发商决定给我处理,但是不能保证墙壁的颜色一样,我不想给予处理,因为在处理期间我住什么地方?处理后颜色不能一样。所以想通过法律找开发商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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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无偿给你修复好房子,这期间的损失(租房损失、装修的损失)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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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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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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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无偿给你修复好房子,这期间的损失(租房损失、装修的损失)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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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只负有修复义务或承担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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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