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使用过盗版软件(并删除了),是否就侵权了?删除时间是否有区别?
2、如果公司收到软件公司的律师函,商讨有关软件正版化事宜,是否该予以回复?
3、如何界定相关软件盗版使用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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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你明知自己使用的是盗版软件,应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至于,删除行为只是你停止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而已,不影响侵权事实本身的成立与否。
二、主要看对方是否已经掌握了你们侵权的事实。我的数家顾问单位都遇到了微软公司提出的有关windows软件的侵权的事情,我们律师的意见是,不用理会。因为原因很简单,其很难提出公司侵权的证据。
三、你的问题三,我们律师的意见几乎都是一样的,就是“使用前应了解该软是否是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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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要使用盗版软件,应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已删除。删除行为只是你停止侵害而已,不影响侵权事实。
2. 看你们是否需要使用该软件而已,以及对方是否继续追诉你们,如果对方以此为筹码,你们认为有必要使用,也可以协商。
3.使用前应了解该软是否是正版的,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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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