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官司我要付一笔赔偿金
我把钱交给法院,再由法院把钱交给当事人。然后法院给了我一份调解书和一张收钱的收条。
这张收条是法官用手写的,有法官的签名但没有法院的公章。不知道这张收条管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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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您的陈述,您的案件是调解结案的,调解书上所约定的法定义务是付款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亦是调解书生效的要件.你已完全履行了此项义务.该调解书就应发生法律效力.法官所出具的收条是你履行义务的重要证据.虽末加盖法院公章,但足以证明你的付款行为,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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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把钱交给对方时对方会给写张收条,法官最后用这张收条换回他的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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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钱也没必要交到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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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