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您好,
有个问题我想请教您,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我解释一下,感谢您
我姐姐的公公患有股骨头坏死,最近在医院治疗,需要大约250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我姐姐家庭条件一般,经济不是很好,我姐夫还有两个妹妹,现在都出嫁了,因为庞大的医疗费用,我姐夫家没有这么多钱,无法承担,想让他两个妹妹也出一部分费用,小妹妹出了7000元,大妹妹的只出了3000元,就不在出钱了,说一分钱也没有了.剩下的全部由我姐姐承担了.我姐姐考虑到出院后还需要一部分休养的费用,很想大妹妹,能多出一点,请问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吗?法律会让大妹妹多出点钱给老人看病吗?
还有一个问题,我姐姐买了一点保险,也能给报销一点,我姐夫还买了农村合作医疗,也能给报销一点,这两部分的钱都是我姐夫自己出的,请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报销的这部分钱是属于我姐夫自己得的,还是应该和他两个妹妹平分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