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中旬去供暖公司交采暖费时,被拒收,原因是供暖公司认为上一年(2008年)我家有窃热行为(私自开栓)就补交上一年采暖费才可办理采暖。我家是2007年装修的,一直没住人,2008年已经办了停供手续。2009年10月才入住的。我们有证人(邻居)。电话宽带开通收据,有线电视开通收据,都是09年10月份的。水费也很少。煤气是罐的,没收据。去年冬天最冷的几天,因为怕水管冻坏,我们点了几天电暖气。所以产生了电费。我家是2楼,一楼是车库,有暖气,也交了费用。他们没有其他证据,只有一个阀门的照片。这种情况下,如果要起诉供暖公司,能胜诉吗。需要多长时间,怎么样才能尽量不影响今年供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