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陈*)同居一年生育下一儿子,现在女朋友说我家里穷不肯再和我一起生活,说要走,并且她还要求带儿子走,我家不愿意她带走儿子,我也肯抚养儿子。在陈*怀孕期间已经带病但因为有身孕没有检查出是什么病,后来生出儿子后去检查发现她的病是肺结核,会传染的。后来我家借了很多钱把她的病医得差不多好了,因为这种病是要食半年的药才能完全康复,她现在还在食药,没有康复。她现在说硬要带走儿子,说是她生的,还说要打官司。我是有正当职业的,抚养儿子的生活是没有问题,而陈*没有工作,现在没有收入,医药费都是以前我们给她的钱。如果儿子给她肯定对儿子不好。儿子现在一个多月大,全靠我买奶粉喂养,医生说有肺结核的不可以喂人奶。请问律师如果真的要上法庭的话儿子会判给谁?还有上法庭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请帮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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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真有病,一般判给你,但是讲究证据,因为你没有结婚,所以建议你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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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所述,你更利于孩子成长,收集证据,协议不成的 ,可以起诉,如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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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