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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一套50平米的房屋,我母亲于02年病逝后,我父亲于07年再婚,现在该房产根据政府规划需要改造拆迁,请问此套拆迁不能回迁的房产属于我父亲的个人财产吗?另外,从遗产继续方面来讲,我继母有权继承我父亲的此套房产吗?

民事相关
2009-11-03 18:40: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你父亲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从继承法的角度看,你继母有继承权,你父亲若没有立下遗嘱,你继母就可以和其他继承人一样按照法定继承,分得你父亲的财产。
  • 首先要看你父亲的这套房屋是在你父亲和你母亲结婚后取得的还是你父亲婚前的个人财产。如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此房产首先要有你母亲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父亲及你父亲的父母、子女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之内继承。如此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此房产在拆迁后得到的补偿款也归你父亲个人所有,那么你父亲就有权利对该项财产进行处分,即可以与你的继母协商将其中一部或全部的份额给你的继母,也可以将此赠与他人或其他处分。如果没有上述处分,那么从遗产的角度看,当你的父亲先于你继母去世后,你继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对该财产进行继承。当然如在你父亲在世时将此房产进行处分,如将此房产或补偿款赠与你的话,那么你的继母即使有继承权也不会再继承此笔遗产了。
  • 首先该房产是你生父母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应有一半属于你生母的遗产,你和你父亲各得二分之一。这种情况下,你现在就应拥有四分之一产权。其他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如果你父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则你继母和你各得剩余四分之三产权的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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