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4月分与中介签了份合同出售我的一套房子,卖家下订2万元,由于讲好是商业贷款,首期付出15万,但由于我把房子压到银行,必须先拿回房产证才可以买房子,由于15万不够拿房产证,我也因资金不够的原因中介当时就与我说找垫资公司出这笔钱,过程要两个月,我也同意这做法,卖家没有马上进行办理,拖了40多天说要改工积金贷款,不同意我找垫资公司,我为了想顺利达成我就同意自己想办法等我的客户如顺利收到钱就自己出钱拿回房产证,但客一直拖不能收到钱,我就与中介商量还是找垫资公司帮忙,这次卖家同意我找垫资公司,那知道到垫资公司又拖了两个月,到最后又办不成,这垫资公司是中介介绍,如是者从4月份到现在已6个多月了,拖时间太长,同当初讲好2个月搞好已违背,我本人急需资金周转才出售这房子,最参是我当时出售这房子是为了还高利借款,我被这一拖再拖,搞到不见很多钱,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所以我想终结这分合同,我要赔偿给卖家吗?。急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