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妻子于01年购得市值20万的房产一套,来源分配如下:2万元属婚后共同积蓄,7万元属妻子婚前积蓄,向岳父母借款8万元,女方亲戚借款2万元,本人朋友借款1万元。产证上是她的名字。购房后,向本人父母借款5万元做为房屋装修及购置家具费。
房子购得后,由本人负责工作,收入交由妻子打理生活及家庭开支,以及由其归还所借房款。
06年由于长期的家庭纠纷引发争吵,妻子离家出走,至今已有三年。房屋一直由本人居住。
最近,她逼迫我赶快搬离家中,希望我主动提出离婚。(现房子市值达到100万)。
请问各位老师:提出离婚诉讼后,法庭将会怎样判决房产及财产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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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应有一半的份额。初了你妻子婚前的积蓄,其他借款也是婚内共同借款,理应一起归还。现在你如果不想离的话,倒没有必要主动提出离婚。如还有任何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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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和其他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关于借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借款。建议聘请律师处理,那样可以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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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如此,建议做好充分诉前程序工作,房子应有你的一半,根据具体情况,或可倾向性的多分,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财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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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各半享有,共同债务各半承担。关于房子问题分清是婚前和婚后财产,实际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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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的来源都有借条吗?应当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房产由产权人按份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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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想要房产愿意支付经济补偿的建议你不要搬离,分配房产法院往往会考虑实际居住现状.而且没有必要先提起诉讼.具体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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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各半分割。
2、其他财产,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3、向双方亲朋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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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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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借款应归还,但要对方承认或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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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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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一半。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也需要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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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女方婚前资金,余下部分包括房屋增值应对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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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