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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男又是今年2月认识的,他对我也满好的,我想要买电脑,他就买给我了,我没钱花了,他就打钱给我,而且在4月分我还去陕西安康找他的饿,那是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他是当兵的,就在那呆了一个月就回来了,想想觉得我跟他之间缺少一种感觉,就不想跟他谈,先是暗示他的,他又不明白,后来就跟他直说了,他就说要是我不跟他谈,他就要以欺骗和敲诈的名义来告我,和他谈就不告,所以我想问的是如果我把电脑跟钱全部还给他,他还能以这样的名义来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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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 09:20: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