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厨房橱柜内中水管总闸前后漏水造成楼下餐厅顶部水泥抹灰层大面积脱落。楼上业主为香港人,居住一年后,近一年无住,现常驻香港,正在市场上出售该房产,不配合漏水的调查。
咨询:
1、装修维保期是多久?此类漏水是业主、装修公司、还是开发商的责任?
2、楼下业主可不可以同时起诉楼上业主及装修公司?
3、可不可以要求法庭发布楼上房屋出售/出租禁止令,直至赔偿楼下业主损失。
4、若楼上业主及装修公司不执行法庭判决,可不可以申请实施强制执行?
5、若楼上出售物业成功,谁来承担楼下业主的损失?对原业主和装修公司是否有追索权?
6、楼下业主为查找出水点,是否可以要求楼上打开地面(可能有2-3处处水点)并永久清除水分(否则楼下业主不知何时可以重新修补,至今无法入住)。
7、若楼上不配合,不肯承担各项费用(打开地面破坏大理石重铺的费用及楼下装修费),为尽早入住,楼下业主是否可以先垫付,在查明出水原因、装修后,再起诉上述两方追索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