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 上了八天,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十点
当初经朋友介绍进去说是一个月保低一千五再加提成,上一天休息一天
10月24日去应聘的时候是业务经理让她第二天去上班,第二天人事经理才回来,也没有谈新资的问题,只说试用期一个星期
上到第六天的时候人事经理跟她说第一个月没有提成,只有900基本工资,
于10月30日开发票的时候把存根给客户那走了,发现后就连忙给客户打电话,那个人说用快递给他们寄过来了
第二天经理知道这件事情,业务经理说没事,人事经理说没有当天汇报存在隐瞒思想什么的
然后于当天晚上十点下班后才跟她说叫她明天不要来 ,而且工资一分也没有
我妹妹今年还未满十八岁,而且也没有毕业,现在属于学校实习阶段
我想请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能拿回多少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