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一辆载货三轮车受庙会聘请非法载人去参加庙会活动,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一死九伤,此车共载12人是属超载,交警已认定全部责任是司机,现在已由法院处理,一审已审还没判.(此车户名是另外的名字,是因为本地方不给三轮车入户当时被告在外地借用别人身份办的外地车牌,)这司机没有钱赔偿,我们可不可以要求第二方也就是真正的车主,第三方也就是庙会方负连带责任,司机没有赔偿能力,可不可以向另两方进行索赔,该怎么样索赔?原来我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来第二第三方,如果一审判下来了还可以再提吗?还是马上撤诉后转民事诉讼一起告?现在是刑事诉讼,快判下来了,很急希望律师们帮帮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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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一对一咨询中回复。建议对比后再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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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撤诉,打民事赔偿官司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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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