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08年9月买了台车 当时买的时候销售商给我介绍了各种型号的车 可是研究到价钱的时候他又给我介绍了一个车 价钱要比同样的车低一些 告诉我这是国二排放的 是不可以落记的 我为了省点钱就买下了 当时签合同不是我签的 是别人签的 后来开发票是开我的名 等我买完上路运行的时候是到哪哪扣 根本就运行不了 没办法就停了下来 我到交警队去协商办证的时候 交警告诉我 我的合格证是假的,连个发证日期都没有 后来我查到国家环保总局有这么一个文件是519号文件 这样说国二排放的车限经销商销售到08年6月30日为止,而经销商却在08年的9月还在销售这样的车, 我就感觉到上当了 请问我能退回这个车吗,合同不是我签的 发票是开给我的 这份合同生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