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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与舅妈1992年结婚,因当时未到法定年龄没有领取结婚证件。婚后一年(1993)生有一女,之后也未曾补办手续。到2005年又因2人感情不合离婚,孩子跟随舅妈2006年2人又因工作原因一起去青岛工作,期间保持同居不同房的关系。 今年10月舅舅因病去世,遗产也只剩下在农村的6亩责任田,还有同其兄妹7人等共同拥有的14亩口粮田(其兄弟姐妹协商同意按人头每一年轮流耕种,其中有一兄弟早年去世且膝下无子女)。妹妹因跟随舅妈在山东生活所以想将土地承包出去。但此时老姨欲将自己的2亩地同妹妹协商换得舅舅6亩责任田中的2亩 (因2块土地位置不同,近几年可能会因拆迁或者修路占地。甚至将明年承包舅舅土地的事情搅黄并多次去承包人家进行无理骚扰。)还以妹妹非婚生子女不属合法继承人为由不允许妹妹继承。甚至要求妹妹交出与舅舅属父女关系的证据。

继承
2009-11-02 12:24: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