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回复.今天孩子的父亲从打工地赶回来了.请问您:全寄宿制是什么概念?小孩的学校是从周一到周五在学校吃住,只有周末两天回家,节假日也回家.出事的前后时间是这样的:9月25是周五,正常上学,周六休息,周日继续上学.学校没有提前告知,只是在周日上学后,打电话告诉相隔二十多里远的小孩的大伯,说小孩没有上学.大伯当即回答,小孩没有回家.并在第二天就赶回到乡下,问了乡下的三伯,三伯说一直没有看到小孩.大伯就在这期间又找了几回,也没有消息.直到十月份,大伯就到当地的派出所查询,准备报案,派出所根据名字查到死亡记录.记录是:9月30日尸体浮起来,被人发现后报的案.
大致的经过就是这样,请问,学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根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起诉学校,应当主要的起诉内容是什么?胜诉有把握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