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家对面的张三借了8万块钱,张三8万块钱是从李四那拿的,当时我给张三写下个8万的欠条,他说欠条债方名字写李四的,欠债方是我。然而张三跟李四本来就有经济纠纷,张三没把8万的欠条给李四。张三给我钱的时候是7万,他说他要做生意要1万,当时没写收据。而李四他找我又要欠条。我不肯,他用车把我带到广东逼我签下一张8万块的欠条。过了1年了,李四找我要钱。我说没钱,他就找了个社会上的人王五,在欠条说李四因为工作关系没时间讨债,就王五要。现在王五天天带人到我家闹。还砸东西,还动不动就威胁说等我出门就砍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了啊。他们来家里来闹事我们也报警,报了几次了。
这完全是债务纠纷转为刑事纠纷了啊。。。我能怎么
还望各位律师帮我想想办法。他们是触犯了法律,但不知道是哪种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