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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3月20日招聘进厂的,在煤矿干采掘工,月薪2100元,双方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同年5月25日晚,我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不慎严重摔伤,住院两月,治疗费用16000元由单位结清。后我找单位要求解决点护理、务工等费用,单位负责人当时口头答应给我解决3400元,叫过几天去领。本月28号,我去领钱,单位叫我签一个协议,我看到上面有一条款,就是解除单位与我的一切劳动关系。我不知怎么办?单位可以此时解除我的劳动关系吗?我该怎么办?麻烦回答,谢。

劳动纠纷
2009-11-02 17: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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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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