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体检中心的一名护士,工作时间是从2009年3月开始到现在,试用期是6个月,六个月以后单位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我想不干了,我能不能通过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要赔偿,能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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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就可以了。您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的双倍工资、保险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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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补缴保险。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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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赔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只要证明有劳动关系即可。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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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补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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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以及保险、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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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