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做眼眶肿瘤手术,导致左眼已见不到东西。事件发生已差不多两个月,病人早已出院回家,复诊中。医院给病人的病历是空白的,手术过程也没有凳记。在手术前中,开了三次刀用了3个多钟才结束手术,有没有摘除到东西医生也没有给家属看过。手术前也没有给患者重拍片(患者曾要求生拍看清楚位置,但被拒绝拍),只是在其它医院拍过后就再没拍过。想咨询下这样的事件能否向医院讨个说法呢?谁能愿望打这样的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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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陈述来看,医院存在很大的医疗过错嫌疑,也可以和我联系,将病历寄到广州给我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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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还有需要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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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